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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便民系列知识之三十:掌握一点农产品知识(下)
来源:BOB手机客户端登录入口    发布时间:2024-03-13 19:17: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2、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4、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5、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7、什么是农产品质量标志?生产者能申请使用哪些相应的质量标志?

  农产品质量标志是指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发布,加施于获得特定质量认证农产品的证明性标识。生产者能申请使用的农产品质量标志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牌农产品。

   8、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商业市场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有何监管要求?

  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商业市场应当设立或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的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做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马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任部门报告,采取无害化处理。

  是指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会造成损害或者严重损害的安全事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是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安全事故。国家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10、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单位或个人有什么义务?

  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时,相关单位或个人有两项义务,一是有采取控制措施的义务。二是有报告的义务。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报告,也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任部门报告;或者由个人对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任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